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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俄罗斯金融概况

来源: 时间:2016-04-22

【当地货币】白俄罗斯货币名称叫“白俄罗斯卢布”,目前面值分为20万、10万、5万、2万、1万、5000, 1000, 500, 100, 50等十种,没有更小的货币单位,且只有纸币,没有硬币。

2014年白卢布兑美元平均汇率为10215.53,兑欧元平均汇率为13574.47。受俄罗斯卢布贬值影响,自2015年1月1日起,白俄罗斯卢布对一篮子货币汇率下降22.9%,对美元汇率下降35.2% 0 2015年8月初白俄罗斯卢布对美元汇率持续走低,其中8月14日创2015年历史新低,为15997:1。

【外汇管理】白俄罗斯2003年7月22日颁布的第226-3号《外汇调控和监管法》是指导白俄罗共和国外汇管理机关工作,管理货币流通秩序、外汇业务参与者职责和权限的基本法规。

外汇法规将常驻机构和外国常驻机构之间的外汇业务分为两类:一是经常性外汇业务(对于此类业务限制较少)。二是与资金流动有关的外汇业务(一般要求常驻机构出具白俄罗斯共和国中央银行的专门许可)。

常驻机构和外国常驻机构之间的经常性外汇业务没有限制,但根据赠与合同(包括捐赠形式)由常驻机构向外国常驻机构转款的外汇业务除外,这些外汇业务需经中央银行许可。

【法律规定的经常性外汇业务】包括:现金、有价证券和不动产除外的)商品进口和(或)出口贸易、受保护的信息、知识产权、工程、服务的交易结算;租赁交易的结算;汇兑和取得红利及其他投资收益;非贸易业务,其中包括:汇兑和取得工资、津贴、奖学金、退休金、抚养费、国家补助、补贴、补偿的钱款,以及损害赔偿;向白俄罗斯共和国境外的员工支付差旅费;汇兑和取得遗产金及遗产变现后的资金;汇兑和取得公民死亡的相关费用,包括安葬、运输和其他支出的津贴和抚恤金;镇压受害者及其家庭成员、继承人获得赔偿;向白俄罗斯共和国设立在境外的外交机构、其他官方代表处和领事机构汇兑管理维护费用。法庭、国际(仲裁)法庭、执法机关、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处及国家机关或其他机关在其公职人员执行公证工作时收取的费用;根据法院判决和其他程序文件汇兑和取得的钱款;注册费用,人学费用,社会、地区、国际组织会费,以及与参与国际组织有关的其他必要支出的汇兑;根据符合白俄罗斯共和国法律规定的赠与合同(包括捐赠形式),无偿提供(赞助)汇兑和取得白俄罗斯卢布、外汇、其他货币;常驻机构为外国常驻机构保管的外汇;白俄罗斯共和国法律或外国法律规定的税收、关税和其他必须缴费及退税的转账;向专利局付税或缴纳其他费用的转账;汇兑和收取支付会议、进修、体育比赛、展览、展销的参与费用;转账返还错收和(或)多收的欠款;其他业务的清单由白俄罗斯共和国总统或由内阁根据总统委托制定,或由白俄罗斯共和国国际合同确定。

【与资金流通有关的外汇业务】是除经常性外汇业务之外的所有外汇业务包括:创办人在分配股份时购买股份、注册资金份额或外国常驻机构资产份额;从外国常驻机构购买由外国常驻机构发行的有价证券,创办人在分配股份时购买股份除外;购买位于白俄罗斯共和国境外的且根据白俄罗斯法律属于不动产的资产;在资产管理条件下在外国常驻银行中存放资金或向外国常驻机构(不包括外国常驻银行)汇兑资金;提供借款;获得贷款和/或借款;对外汇业务主体—常驻机构(除银行外)作为国外常驻机构的担保人,根据与国外常驻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履行义务进行的结算;对外汇业务主体—常驻机构(除银行外)作为国外常驻机构的担保人,根据与国外常驻机构签订的债务转让或债权转让合同履行义务进行的结算;

如果法律或白俄罗斯共和国总统令中未做其他规定,常驻机构在进行与资金流通相关的外汇业务时,需要获得白俄罗斯中央银行的许可。外国常驻机构在进行这些业务时不需获得中央银行的许可。

【外国人携带现金出人境的规定】如果携带的现金折合金额超过10000美元,则需依法履行报关手续。人境时如不申报,白海关部门将按照规定没收其超出部分,出境时,如果携带的现金折合金额超过10000美元,则需出示人境时填写并核准的报关单据。

【银行机构】白俄罗斯国家银行作为中央银行,负责制定有关金融信贷政策,协助政府就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进行调控,并保障白俄罗斯卢布的稳定,包括外汇的购买能力和汇率稳定。

截至2015年1月1日,在白俄罗斯共注册有32家商业银行,26家有外国参股,外资占50%以上的有23家,9家为外国独资银行,外国银行代表处有8家,外资在白俄罗斯银行中的比重为24.4%0

较大的银行有:白俄罗斯银行、白俄罗斯农工银行、普里奥尔银行、白俄罗斯工业建设银行、白俄罗斯外经银行和白俄罗斯天然气工业银行。其中白俄罗斯银行在北京设有代表处。白俄罗斯银行在明斯克联系方式:国际项目部,电话:00375-17-2188668;传真:00375-17-22645640 中国国家开发银行驻白俄罗斯工作组的国内联系方式为:辽宁分行刘文娟,电话:024-22959955-8411。

【融资条件】在白俄罗斯获得贷款难,而且利率较高,白卢布贷款利率达30-40% ,对外国企业和中小企业贷款条件尤其严格。

【信用卡使用】截至2015年4月1日,白俄罗斯共有23家银行有权发行国内、国际、国内个人和国际个人结算信用卡。目前已发行1230万张信用卡,其中530万张“白俄卡”、700万张国际卡、2.41万张国内个人卡、1900张国际个人卡。白俄罗斯全国设有4373台自动柜员机,3629台信息终端,65512个商业组织配备了91346个付款终端。2014年5月21日,白俄罗斯部长会议和央行做出决议,将在所有的售货亭、疗养所、休养所、保健中心、火车站(每昼夜超过250名乘客且有通信线路)、出租车、车辆检测站以及所有的商业和服务场所安装POS机,该决议于7月22日生效。

【证券市场概况】白俄罗斯国家有价证券市场建于1994年。根据1998年7月20日第366号白俄罗斯总统剖关于完善有价证券市场的国家调整体系》的规定,组建了开放式股份公司“白俄罗斯外汇证券交易所”,是白俄罗斯唯一的证券交易所,在其基础上建立了证券市场所有基层营业所组成的全国证交所交易系统,包括外汇、证券和期货交易。

白俄罗斯有价证券市场有以下主要投资工具:集团有价证券(法人的股票和债券)、国家有价证券(短期和长期)、白俄罗斯国家银行短期债券、银行的期票、法人期票(银行除外)等。

白俄罗斯财政部代表政府制定国债的发行、分配及流通方案,履行对国内外债务的义务。白俄罗斯例行财政预算法中确定国债的发行总量和国债的偿还办法。白俄罗斯每年发行的有价证券量在增长,但发行和服务的支出份额占预算支出的比例保持在0.8%-2.5%的范围。白俄罗斯财政部发行的国家债券有以下主要种类:国家短期债券、长期债券、外汇债券、有奖外汇债券、储蓄债券等。白俄罗斯法人、居民和非常住居民均有权购买上述证券。

【与国家有价证券有关的税收】在国家有价证券偿还的过程中或者在有价证券销售过程中(按照不超过销售当日价值的价格)所得的收人可以免税。在销售有价证券时,价格高于销售当日的价值,超过的部分按照40%上缴所得税。持有白俄罗斯国家有价证券的外国法人的税收业务取决于,它是否在白俄罗斯境内通过自己的常驻代表处开展经营活动,或是否在白俄罗斯没有开设常驻代表处的情况下,从任何来源获取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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