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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工信厅关于开展2021年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1-11-03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省有关部门,有关企业、院校、协会:


根据《全省2021年工作动员大会重点任务实施方案》要求,2021年计划围绕数字化方向加强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加快培养适应产业和企业发展需要的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技术技能人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


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技术技能人才,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随着新技术革命蓬勃发展,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制造业快速广泛应用,制造业加速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演进,数字工厂、智能工厂快速兴起。同时,国家新基建战略的加快实施,为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5G等的应用带来历史机遇,迫切需要一大批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技术技能人才。从我省实际看,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智能制造技术技能人才短缺情况比较突出,不少企业职工知识和技能更新慢,跟不上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步伐,成为企业发展和产业升级的重要制约因素。为此,必须加强公共实训基地数字化建设,培养大量既懂专业知识,又懂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的技术技能人才,为新旧动能转换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是立足产业发展。以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和重点产业链发展为引领,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把数字化能力建设作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是创新建设模式。突出企业、院校、协会在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中的主体地位,以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为依托,整合政府、企业、院校、协会等现有实训资源,多元投入、共建共享。


三是创新运营模式。按照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大力开发适应社会和市场需要的实训项目、实训产品,在满足自身学生、员工实训需要的同时,面向社会,为其他院校、企业和培训机构学生和员工提供有偿技能实训服务。


二、建设计划


2021年计划认定50家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基地,其中认定10家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基地示范类,40家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基地培育类。对认定的10家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基地示范类给予一定奖补。公共实训基地应围绕提高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智慧化水平加大建设力度,加快培养适应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要求的高技术高技能人才。


1.紧盯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趋势,研究制定新一代信息技术课程体系,引进行业先进的实训模式、实训项目和实训标准体系,加强通识课程、技术趋势、行业发展、未来演进、编程实操等专业学习,提高5G、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能力,培养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领域的专业型技术技能人才。


2.以满足各个行业领域对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技术技能人才需求为目标,加强行业专业知识和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软件开发等的学习,提高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赋能产业发展的能力,培养大量既懂行业专业知识,又懂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的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


3.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智能装备,推动公共实训基地数字化建设,完善和普及信息应用技术基础课程,加强网络、安全、云、存储、智能计算等基础信息化知识、技术技能的学习训练,培养具备信息化素养的基础数字化技能人才。


三、申报范围


1.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社会信誉好的企业、院校和协会等作为公共实训基地依托单位。


2.围绕我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以制造业为主体,兼顾其他行业领域。


四、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省同行业前三,申报院校专业水平位居全省前列,申报协会在促进企业协调发展方面具有突出作用。


2.依托单位须拥有完全可控的实训场地,实训场地规划、安全、消防、环保等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建筑面积300平以上,专门用于实训设备安置、实训操作、成果展示等实训用途。


3.与5家以上院校、企业或社会培训机构等签订有实训协议。


4.与5家以上院校、企业或社会培训机构等签订有合作协议,合作单位能够参与实训课程的开发、教学和技术服务。实训过程能够对接企业生产过程,实训项目对接职业资格标准。


5.实训专业方向应围绕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单个实训环境建设需包含配套完整核心课程体系,以支撑软硬件一体化教学环境需求。


6.实训设备先进实用,能够满足公共实训要求,优先国产自主可控品牌。


7.具有10名以上素质高、能力强、人员稳定的数字化、信息化相关实训指导教师队伍。指导教师具有较强的理论教学水平、实践教学能力、设备操作能力、项目开发能力,具备专业技术开发、新产品开发、职业技能开发、专业实训标准制定等能力,能够满足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基地教学需要。


8.设有专门机构负责实训事宜,实训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相关专业工艺守则、实训人员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健全,权责明确。


9.能够面向其他企业的员工或其他院校、培训机构的学生提供技术、技能实训服务。


五、申报材料


依托单位应提交申请报告及有关附件,具体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1.公共实训基地申请报告。


2.公共实训基地申报书(附件1)。


3.法人执照(复印件)。


4.企业由省级(含)以上行业协会出具排名证明。


5.用地证明(复印件)。


6.实训场地规划、安全、消防、环保等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7.与合作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复印件)。


8.实训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相关专业工艺守则、实训人员安全管理等各类规章制度。


9.申报条件所涉及内容的其他材料(复印件)。


10.省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


六、申报程序


1.省属及以上国有企业、院校、协会直接报送;省直有关部门所属院校由各部门审核上报;其他企业、院校、协会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上报;


2.各市限报6个,省直有关部门限报1个。请于2021年11月08日16:00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同时报PDF扫描版和Word版),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过期不报视同放弃。


七、注意事项


1.实训基地名称应当突出实训主题,不能带山东、山东省、企业名称等字样,规范示例如:人工智能公共实训基地。


2.主管单位的申请报告须单独行文;依托单位的申报材料严格按照目录顺序排列并标注相应页码,材料装订成册。


3.已有省级公共实训基地的单位不再申报。


联系人:隋晓亮  李善峰


联系电话:0531-51782587  51782521


电子邮箱:s86902646@126.com


附件:1.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基地申报书


2.绩效目标申报表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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