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地方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2-08-22
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关于组织“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地方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具体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企业申报。要将制造业关键领域作为重点方向,突出产业链关键环节。试点企业应当属于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文件中《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细分行业列表》明确的20个行业类别100个细分行业。本着“充分尊重企业意愿,优先选择转型意愿强、经营稳健的中小企业”的原则,引导和支持数字化转型需求迫切、发展潜力巨大、经济社会效益明显,并且能够形成规范高效、有利复制推广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典型模式的不同规模和发展水平中小企业(已获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再纳入试点范围)积极申报试点,并组织填写报送《推荐参与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地方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名单》。省将在确定推荐试点企业后,组织专家厘清数字化转型的行业共性和企业个性化问题、需求,指导数字化转型服务平台竞争申报和提供服务。
二、服务平台申报。要遵循“市场有需求、企业有意愿、平台有能力”原则。服务平台应为长期聚焦细分领域从事数字化工作的服务商,具有较好的行业知识积累、技术开发能力和行业服务生态,能够为细分行业或产业集群企业提供转型咨询、诊断评估、设备改造、软件应用等一揽子数字化转型服务,满足行业共性及企业个性需求,并有若干已完成的细分行业数字化转型服务成功案例。在我市注册(或服务细分领域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实力突出的国内头部服务平台)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平台可直接申报参与试点,每家服务平台限报3-5个《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细分行业列表》中的“行业类别”服务领域,并认真填写《平台服务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情况表》、相关申报材料。省将在组织研究确定推荐对象后,指导每个推荐平台申报一个细分行业或集群。
三、申报方式
试点企业:填写《推荐参与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地方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名单》(盖章PDF版一份,可编辑电子版一份报所属区县)。由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汇总后(盖章PDF版一份,可编辑电子版一份)于8月29日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发展处。
服务平台:填写《平台服务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情况表》、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电子版报邮箱),务于 8月30日前直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服务体系建设处。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发展处 邵明昊
0531-51705752 sgxjzxqyfzc@jn.shandong.cn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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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8月22日